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的有关规定,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36365政府网站(http://www.hrqcyp.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36365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4楼,邮编:528000,电话:0757-83382525,传真:0757-83392865)。
一、概述
200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积极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范围、形式、内容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并向社会发布,方便公众知情办事。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以政府网站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以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咨询会、座谈会等为辅助形式,我局政府网站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意见箱、相关法规文件、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多个栏目,并提供搜索和下载功能。截止至2009年12月,我局全年网站年发布816条环保新闻信息,其中252条信息转载到市政府网站。同时,网上受理和答复投诉信息421条、答复业务咨询信息33条、公众意见26条、政务信箱信息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至2009年12月,我局受理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内容主要涉及佛山市2008年9月份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的名单及佛山市2008年9月份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2009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依赖政府网站,提供给公众的环保信息查阅的渠道还不够全面。
2.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1.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形式,利用信息化手段,采用多元化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渠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流程有效运行,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水平。
2.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优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完善公开内容和范围。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