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65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09-02-26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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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36365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增加了办事指南、网上服务,开设了“业务咨询”、“环保投诉”以及“公众意见”等互动栏目。截止2008年12月,全年共发布约730条环保新闻信息,其中399条信息转载到市政府网站。同时,网上受理和答复投诉信息452条、答复业务咨询信息32条、公众意见14条、政务信箱信息20条。
   2、信息发布类型。目前,我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机构设置及各自的工作职责,包括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2、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部门,以及是否收费等;3、环境信息,包括按季度公布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名单、项目审批结果、环评考核情况等;4、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日报、饮用水源水质月报、主要江河水质月报等;5、环境政务,包括公布环保执法检查、污染治理、排污收费、重大环境创建活动、自然生态、环保资质备案、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科技等相关信息;6、环保要闻,包括公布国内环保要闻、市局工作动态、区局环保要闻等环保动态信息。7、环保专题,包括公布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节能减排、污染源普查、总量控制计划、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动态和工作报告;8、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9、网上互动,设立了环保投诉、业务咨询、公众意见、政府信箱、网上调查等栏目;10、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廉政守则等。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公开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我局申请,我局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局2008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通过对照市政府下发的《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也发现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进一步办好佛山市环保网,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环境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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