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98号的答复意见
发表时间:2017-09-3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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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环函〔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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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提案第20170098号的答复意见

 

朱新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性开展佛山市内河涌生态环境修复及防治的建议》(第2017009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水环境整治的关注和建议,现结合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布涌的整治情况

大布涌起于狮山兴贤三角海,终点至广三高速松岗河口,全长4.2 公里,流经颜峰、兴贤、高边等村委会。大布涌整治工作主要有:

(一)实施水利工程措施。开展调水、清淤疏浚、岸线景观工程等。如实施兴贤电排站重建工程,加强引水;开展仙溪水库排洪渠整治工程等,目前均已完成。

(二)实施生活污水截污措施。开展兴贤村截污管道工程、高边村截污管道工程等,目前均已完成。

(三)实施工业污染物削减治理措施。开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整治提升、清洁生产审核等。开展常态化环保监察,加强对大布涌流域周边工业片区企业的日常巡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落实整改,清理无证照企业。

(四)实施农业面源削减措施。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遏制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反弹现象,巩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成果。

(五)实施河涌保洁和水质监测工作。对大布涌及其支涌进行河面保洁,开展河涌水质监测。

经过整治,大布涌水质有所改善,虽然今年1-7月大布涌因氨氮、总磷超标而未达标,但综合污染指数同比2016年1-7月下降27.7%,水质明显改善。

    二、关于内河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治水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2012年,我市完成了持续数年的汾江河整治工作,汾江河水质得到根本性改善。在此基础上,2013年以来我市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批开展227条主干内河涌“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批重点河涌42条,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水质改善明显,继续推进“一河一策”重点河涌整治工作,第二批90条重点河涌正在整治中,基本全面消除黑臭,7月份有48条达到水质目标,逐步改善水质。

(一)创新治水“六大机制”

1.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环保责任体系的构建。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去年将主任由市长改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先后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各区党委、政府及41个市直党政部门的“环保责任清单”,形成全链条的环保党政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环保责任体系的落实。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纵向考核体系和政府部门横向考核体系,从严从实开展环保责任制考核。目前已形成督办、挂牌督办、市委书记市长环保督查令三级递进的工作体系。上半年对广佛跨界河流整治先后发出3份督办函、3份挂牌督办函和1份书记市长督查令,其中,水口水道水质呈恶化趋势,我市向南海区委区政府发出书记、市长环境保护1号督查令;

三是强化考核督办结果的运用。坚持有责必问、有功必奖,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干部晋升直接挂钩,视情况可采取提醒、督办、约谈、干部考核“一票否决”等措施,倒逼环保责任落实。特别是对环保问责动真格,仅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全市问责人数就达到100人。

2.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水环境改善

我市在2009年以来持续探索“涌长制”的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全覆盖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制,设立河长1276人。市委书记鲁毅同志任总河长和西江流域市级河长,市长朱伟同志任副总河长和北江流域市级河长。我市将水质改善达标作为衡量河长履职成效的唯一标准,由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河长,如佛山水道的市级河长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家华,西南涌的市级河长是分管水务、环保的副市长赵海,水口水道的河长是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黄志豪,芦苞涌的市级河长是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乔羽。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以及市级河长均已带队巡查并提出整治要求。

3.坚持高位推进治水

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2月9日,我市召开了近年来最高规格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打好城镇截污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四场硬仗。在4月初、5月初分别召开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现场会和污水厂提标改造现场督办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力保省控考核断面达标。7月5日,召开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整治挂图作战工作现场会市长朱伟带队现场检查了广佛跨界区域河涌水质,其后召开有广佛跨界河流市、区、镇三级河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会上,7位区级河长分别表态发言,提出确保水质达标的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间节点,表态发言材料向社会公开。

4.实施挂图作战制度

实行治水挂图作战,精准治水。目前,市、区、镇三级均制作了辖区内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三图一表”(即现状图、整治图、作战图和项目表),列出了重点项目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机制。每月跟进工程进度,完成任务用红旗标识,正常推进的用绿旗标识,工程滞后的用白旗标识。

5.强化治水信息公开制度

每月对全市5区和32个镇(街)的水环境质量排名并向全社会公开对排名累计多次靠后且水质不升反降的镇街,约谈主要负责人或干部考核一票否决。在河边安装河长公示牌,每月公布重点河涌的河长、水质目标、现状及同比变化,接受群众监督,激发基层治水积极性。

6.搭建精细治水体系

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流域治理的思路,将全市划分为22个控制单元,设置46个市级考核断面及4个水质参照断面,科学设定水质目标。构建水质分析研判及预警机制,紧盯河涌水质目标,每月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对断面水质下降的区域进行预警,月通报主要河流及其主要支涌的水质、存在问题、对策措施等

(二)全面推进污染四源共治

我市先后出台了《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佛跨界流域水环境“四源共治”工作方案》诊断和识别主要环境问题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河涌水质达标。

一是全面控制工业源严格环保准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市不再新建、扩建化学制浆、制浆造纸、鞣革、专业电镀项目。严格控制印染、配套电镀、专业金属表面处理等项目建设

推进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落实鲁毅书记提出的“村级工业区整治完成之时即为佛山产业转型升级完成之日”的要求,按照“清理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强化监管一批”的思路我市已完成204行政村(居)的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清理淘汰企业2312家,整治提升5021家,强化监管3315家。今年再推进100个行政村的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上半年清理淘汰企业817家,整治提升企业1419家;深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在全省率先组建“环保警察”的基础上,市环保局与公安局继续升级执法协作机制,抽调专人组成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侦查专业队,提高了控制环境违法犯罪的有效性。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现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审判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二是全域治理生活源。在去年新建300公里污水管网基础上,今年新建300公里,已完成120公里。启动46间污水厂提标改造工作,其中广佛跨界区域25间于明年3月底完成,已有部分污水厂动工。2019年底前新建520个合计5.3万/日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涉及约600个自然村,约38万人,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严格整治农业源。按照前几年实施的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禁养区内养殖场基本清拆完毕,累计清理6400多家。今年我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清理死灰复燃畜禽养殖场73家,清理了芦苞涌流域2.8万平方米养殖网箱为进一步改善广佛跨界河流水质,市政府近期印发文件继续扩大广佛跨界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不设适养区,整项清理工作2018年完成。

四是有效削减内生源。继续推进“一河一策”重点河涌整治工作,巩固提升第一批42条重点河涌治理成效,第二批90条重点河涌正在整治基本全面消除黑臭;年底前制定、完善第三批95条重点河涌整治方案,明年全面铺开整治按计划推进6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前英雄河已完成初步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他5条全面消除黑臭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水质改善为核心通过摸清底数、找准短板,推进四源共治,提高治水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扎实推进河涌整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是“河长制”实现水质达标。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紧盯河涌水质目标,加强水质研判,每月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及时提出水质预警,全面落实水质达标方案,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以挂图作战推动任务落实。市、区、镇三级全面推行污染整治挂图作战,明确各项整治工程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按质按量按时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是以督查督办强化问题解决。对水质超标严重、问题突出的,用好“督办、挂牌督办、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三个利器,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年底前取得预期整改成效。

衷心感谢您对佛山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采取各项措施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也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建议。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824

 

 

 

主题词:环保  提案  主办  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谢晓玲83359727

抄送:市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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